欧盟的食品接触法规定了强制性要求,即经营者必须为某些类型的食品接触材料(即塑料)提供书面的符合性声明(DOC)。中国对食品接触材料和容器的DOC也有类似要求。在本文中,我们将提供关于合规声明(DOC)的基本要求。
谁应提供符合性声明(DOC)?
首先,需要知道哪些食品接触材料需要符合性声明(DOC),以及谁应提供符合性声明。在欧盟,DOC对于食品接触塑料(包括再生塑料),活性和智能材料,陶瓷和再生纤维素膜是强制性的。对于其他类型的食品接触材料(即纸张,油墨),目前尚不强制要求DOC。
欧盟塑料法规进一步要求对成品塑料材料和制品,其制造的中间阶段的产品以及用于制造这些材料和制品的物质(零售阶段除外)提供书面的符合性声明(DoC)。
每个制造商都必须根据其在供应链中的角色来声明自己的责任,并向客户提供其DoC。
单体或添加剂的生产者:确保该物质已被授权使用并符合欧盟清单EU 10/2011中列出的限制和规格。
中间塑料产品的生产商:确保所有单体和添加剂均得到授权,并指明可符合迁移限制的使用条件。
z终食品接触材料或物品的制造商:指出可以遵守限制和迁移限制的使用条件。通常,对成品食品接触材料和物品进行迁移测试,以验证其符合性。
合规声明(DoC)的要求
塑料法规还要求食品接触材料的书面符合性声明包含以下信息。还可对其进行修改,以用于其他类型的食品接触材料。
签发DoC的业务运营商的身份和地址;
制造商或进口商的身份和地址;
食品接触材料,中间产品或物质的身份;
声明日期;
确认塑料材料或制品,生产的中间阶段的产品或物质符合欧盟框架法规中规定的相关要求;
有关受任何限制或规范约束的物质合规性的信息;
有关材料或物品使用的规范,例如:
(i) 打算与之接触的一种或多种食物;
(ii) 与食物接触的处理和储存的时间和温度;
(iii) 食品接触表面积与用来确定材料或物品符合性的体积之比;
当在多层材料或制品中使用功能屏障时,确认该材料或制品符合第13条第2款,第3项和第4款或第14条第2款和第3款的要求本法规。
食品接触材料的符合性声明样本(DoC)